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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熹对《论语》“自行束修以上”的诠释及其意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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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熹对_论语_自行束修以上_的诠释及其意义.pdf (296.1Kb)
发布日期
2018-09-17
作者
乐爱国
所在专题
  • 人文学院-已发表论文 [832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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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对于《论语》所谓\"束修\",朱熹在以往儒家从\"礼\"的层面进行诠释的基础上,进一步从\"理\"的层面诠释为\"束修\"之理,把\"束修\"诠释为\"心\",表达为心意;并且既讲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性,又要求尊重个体间的差异,既提出\"盖人之有生,同具此理,故圣人之于人,无不欲其入于善\"的基本原则,又阐发了\"不知来学,则无往教之礼,故苟以礼来,则无不有以教之\"的待人之道。这不仅在对\"束修\"的诠释上超越了以往的诠释,而且对于理解儒家待人之道也颇具新意。
出处
南京社会科学,2018,(09):48-54
本条目访问地址(URI)
https://dspace.xmu.edu.cn/handle/2288/173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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