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于大学组织特性的校长遴选主体分析
Abstract
大学不仅具有学术属性而且具有利益相关者属性,此要求在选拔大学校长过程中,要形成一种党政主体、群众主体和候选人主体的多元融合结构。我国实行的是一种政府任命制的大学校长选拔制度,存在着党政主体占据绝对主导地位、群众主体意见难以体现、候选人主体范围太小等不足,从而淡化了大学多元利益主体的特征。基于大学的组织特性分析,我国大学校长遴选主体呈现出\"放权\"与\"扩大\"两大变化趋势。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,实现大学校长遴选主体变化应采取如下路径:大学自主遴选校长与政府任命相结合,创新利益相关者在校长选拔中的表达机制,进行公开选拔大学校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