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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藏本敦煌所出河西支度营田使文书研究——兼论唐代屯营田的几种经营方式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88) -
东晋南朝赋役制度的几个问题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93-03) -
两本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评介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84) -
中唐以后土地所有制状况与地方政权职能的局部变化
(2007) -
中唐以后敦煌税法的变化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90)<正> 虽然唐前期均田制实际实施的程度还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。但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那样,似乎应该是:因为国内的土地按规定被划分(译者注:按指各户田土根据其户口与田土状况划分为永业田、口分田、居住园宅地),所以,国家便能使绝大部分农民维持相对的平等,并得以向编户征收统一标准的税——租庸调。然而,在唐王朝的后期,这一制度崩溃了。如前所述,农民中的等级差别扩大了,所以,国家进行了税制的改革,在中原地区,这种改革由于两税法的创立显得很圆满,因为两 ... -
中唐以后敦煌税法的变化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出版社, 1990-01) -
中晚唐五代北宋地权的集中与分散
(《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》出版社, 2005-03)【摘要】唐末五代与北宋时期,有关土地兼并的事例很多,反映当时的土地兼并形势确实很严重。许多学者由此得出结论:“在宋代由于大土地所有制的急剧膨胀,全国百分之六七十以上的耕地已为地主阶级所占有”。我以为这些学者对宋代土地集中程度的估计太高。据五等户版簿测算,唐末五代宋初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约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45%上下,农民占有的土地约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55%上下。北宋中、后期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下降至35%上下,农民占有的土地上升至65%上下 ... -
也谈唐宋间敦煌量制“石”、“斗”、“驮”、“秤”
(敦煌学辑刊编辑部, 2000)【摘要】“石”字既可表示容积单位,又可表示权衡单位。先秦至汉唐,“石”作为权衡单位,始终是1石=4钧=120斤,而其作为量制单位,始终是1石=1斛=10斗=100升。作为容积单位的“石”,与作为权衡单位的“石”绝不能混为一谈。唐前期,无论是敦煌,还是内地,皆未见“驮”作为量制或衡制单位的实例。吐蕃占领敦煌后带来了“驮”这个量制单位,1驮=2蕃石(20蕃斗)=1汉石(10汉斗)。当时敦煌地区,1秤=4斤。敦煌地区,除调钟律、测晷影、合汤药 ... -
从东海郡《集簿》看汉代的亩制、亩产与汉魏田租额
(中国经济史研究出版社, 1998-02) -
从敦煌户籍看唐代均田制下土地还授的实施问题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83-03)关于唐代均田制下土地还授的实施问题,国内外史学界有过争论。本文拟以敦煌户籍资料为主,佐以其他文献资料,论证唐代均田制下土地还授之不果行。 -
从敦煌资料看唐代前期的和籴制度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85) -
凤凰山十号汉墓据“算”派役文书研究
(2011-04-26) -
北朝隋唐均田制新探(目录)
(长沙:岳麓书社,2003, 2003) -
吐鲁番出土唐代经济文书札记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94) -
和籴制度溯源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84) -
唐五代“屯田”与“营田”的关系辨析
(汕头大学学报编辑部, 1999)在唐五代,“屯田”和“营田”是封建土地制度中两项重要内容。对于它们之间的关系,史学界长期争议不决。本文以丰富翔实的史料,分阶段理清了两者的关系,认为在唐前期,“营田”泛指经营土地,“屯田”是一种特殊的官营土地制度。唐后期至五代,出现户部营田务管领的营田,乃是与屯田并行的另一种官田系统。文章还否定了唐后期屯田转化为营田的说法。 -
唐代尺步、亩制、亩产小议
(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编辑部, 1996)唐代尺步、亩制、亩产小议杨际平研究历代粮食平均亩产,是中国经济史的一项重要课题,学术界曾为此做出不懈的努炉。吴慧先生用力尤勤,其大著《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沪以战国秦汉为重点,对历代度量衡制、亩制、亩产做了系统而细致的研究,读后甚受教益。但就唐代尺步、亩制、亩产而言,却又感问题尚多,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。谨陈管见于下,以求方家指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