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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约车合法化构成对出租车牌照的管制性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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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约车合法化构成对出租车牌照的管制性征收.pdf (338.8Kb)
发布日期
2017
作者
刘连泰
所在专题
法学院-已发表论文
[548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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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网约车合法化,本质上是政府放松对出租车的管制,尤其是放松对出租车的进入管制。网约车合法化后,原有出租车经营者的利润遭遇冲击。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是一项牌照持有人支付了对价的特许,体现牌照持有人的财产权,受征收规范保护。网约车合法化克减了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持有人的财产权,破坏了原有出租车投资者基于公平竞争权的合理投资预期,构成对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的管制性征收,应该分门别类补偿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持有人的损失。
出处
法商研究,2017,(6)
本条目访问地址(URI)
https://dspace.xmu.edu.cn/handle/2288/1615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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